昆明出臺措施支持細胞產業高質量發展 全方位服務引入項目和企業落地發展
作為昆明大健康產業發展的突破口,細胞產業發展被寄予厚望。
2019年,昆明市成立細胞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按照“要素+資源+平臺+閉環”的產業謀劃思路,廣泛整合全國優質科研資源,結合昆明實際,形成了細胞產業發展“一園一院六中心七要素胞十條”的“昆明模式”。
今年10月21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昆明市高質量發展細胞產業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平臺建設、要素培育、提升營商環境三大方面促進細胞產業發展,全方位服務引入項目和企業落地發展,以臨床需求、研發制造、應用發展為驅動力,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的項目在昆明落地。
大力支持三大平臺建設
《通知》提出,在建設研發支撐平臺方面,昆明將聚焦細胞治療、再生醫學和精準醫療、醫美領域,鼓勵聯合國家級平臺共建各類研發創新平臺。同時,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儀器設備共享共用機制,對與昆明市簽訂合作協議并落地昆明細胞產業園的各國家級共建平臺,給予運營管理費用補貼。
在建設臨床試驗平臺方面,重點支持在昆明細胞產業園內建設以高端醫療資源為依托、以試驗應用為核心的細胞治療臨床研究中心,重點開展細胞創新藥物、新治療技術以及醫療器械、醫美新產品的臨床研究與應用。對昆明市域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完成細胞臨床研究項目備案并在臨床研究中心及其各分中心開展臨床研究的項目,給予項目團隊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獲批備案項目的臨床研究,給予臨床研究成本50%的補助,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
在建設創新研究平臺方面,建設昆明細胞創新研究院,特聘引進項目團隊負責人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培養本地研發團隊。對創新研究院獲批的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180萬元、90萬元的專項經費資助;對承擔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任務的,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建設引導經費。
設立專項基金 支持細胞產業發展
《通知》提出,通過昆明市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共同設立昆明市細胞產業專項基金,支持我市細胞產業發展。
在支持臨床研究方面,對在昆明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主導研發的細胞類生物制品產品按照藥品管理有關規定,完成Ⅰ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Ⅱ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補,完成Ⅱ期臨床試驗并進入Ⅲ期臨床試驗每項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補,完成Ⅲ期臨床試驗并取得注冊批件每項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補。
為促進相關研究成果轉化,對于國內外科研人員持有重大技術發明和創新成果,在昆明組建企業開展臨床研究進行產業轉化的,經專家委員會同意,給予一次性獎勵,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E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世界衛生組織(WHO)等國際先進體系認證的項目,給予項目申請人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獲得發明專利證書的,給予第一注冊申請人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按照企業注冊資本實際到位資金的2%予以最高500萬元補助資本金。對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我市企業生產其所持有的細胞類生物制品,且銷售、稅收結算在我市的,按該品種較當年銷售收入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落地至昆明,委托外地生產,但在昆明結算的品種,按照每個批文1000萬元的標準給予批文持有人一次性獎勵。
暢通綠色通道 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通知》明確,市發展細胞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的指導作用,各縣(市)區、各職能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分類指導,健全工作機制,形成落實合力,根據不同階段、不同發展基礎和創新資源等情況,對符合條件、有優勢、有特色的項目、團隊、企業提供定制化服務,暢通綠色通道,堅持高質量發展標準,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精簡企業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程序,建立項目會辦制度和企業包保服務機制,著力優化具有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依托國家大健康產業示范區和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積極爭取支持細胞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昆明日報 記者李雙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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